艺术与设计学院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教学、科研、管理、师生思想政治、党工建设及综合治理等工作;
2、制定本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课程教学计划;
3、全面负责学校各专业建设及硕士点的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各专业及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教学;
4、负责本院专业课的安排、实施,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及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5、落实本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
6、指导本院开展科研、教研工作;
7、负责本院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8、负责本院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本院学生管理,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10、负责本院对外合作办学工作;
11、按照学院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本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的草拟和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