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2021届毕业生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弘扬学校“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校园精神,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服务社会,现将2021届优秀毕业生“春晖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评选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院内公示三天。
二、各学院请于6月23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照片、获奖学生个人简介和详细事迹材料及申请表中所列的所获荣誉及奖励证书等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杨广君处(行政楼B232办公室)。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春晖奖”申请表
附件3:“春晖奖”评选材料报送一览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