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区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资助对象

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新疆籍(指新疆生源)各民族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依据

各学院严格按照《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切实将助学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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