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请查看附件——学习奖学金的第三次公示。公示期自通知发出的五日内,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5953908
过期不候。
艺术与设计学院团总支
2018年4月2日
上一条: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2017年度五四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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