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星星等六名学生处分的决定
李星星,学号:1369157121,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在2014年4月24日下午歌剧艺术课上吃橘子,严重影响上课秩序,破坏教室环境。
杨惠,学号:1369157122,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在2014年4月24日下午歌剧艺术课上吃橘子,严重影响上课秩序,破坏教室环境。
李瑞,学号:1369157125,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在2014年4月24日下午歌剧艺术课上吃玉米,严重影响上课秩序,破坏教室环境。
薛晨菲,学号:1369157123,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在2014年4月24日下午歌剧艺术课上吃玉米,严重影响上课秩序,破坏教室环境。
王欢,学号:1369157126,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在2014年4月24日下午歌剧艺术课上吃玉米,严重影响上课秩序,破坏教室环境。
衡荣,学号:1369157127,音乐表演专业2013级学生,在2014年4月24日下午歌剧艺术课上吃玉米,严重影响上课秩序,破坏教室环境。
根据艺术与设计学院琴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建议给予李星星、杨惠、李瑞、薛晨菲、王欢、衡荣通报批评处分。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