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4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按照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 》 (教学〔2006〕 14 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 ) 、《内 蒙古科技大学推荐 2024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以下简称 推免生) 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保证推免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 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推免生工作引导学 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
各相关办公室、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 负责学院推荐工作。办公地点:明德楼东 B214,电话:5953904。 后附小组成员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冬楠、黄成钢
成员:吴宇、董铁鑫、李志春、丁磊、王娟、王文明、 安娜、 吕伯峰、 陈建军、郭媛媛、 吕中强、杨成、蔡杰翰、 张轩、张茜、杨广君、赵云彦、教师代表 ( 2 人) 、学生代表 ( 2 人)
秘书:陆帅
第二章 申请条件
推荐工作应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择 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仅要注重对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考核,还要加强对推荐人 选的思想品德考核,确保免试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素质。被 推荐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一 )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 二 )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 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 健康。
( 三 )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 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年制专 业前六个学期 (五年制专业前八学期) ,计划内必修课程一 次性通过 ( 以教师评定成绩为准,不含各种加分因素) ,且 必修课程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 30%。
( 四 )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 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 五 )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
( 六 )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本 校二级教授 (或学科带头人) 牵头的三名以上 (含三名) 教 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 创新创业比赛、主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 和教授推荐信 经学院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可不受上述 第三条限制。
第三章 推荐名额
学校以推荐年度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 二学士学位) 为基数,结合自治区对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 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推免生预推免指标下达学院。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指标数以学校当年下达指标数为 准。
第四章 选拔办法
一、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设计、广告 学、美术学、音乐表演七个专业参照以下办法执行。
( 一 ) 初选
按各专业报名人数以必修课程学分绩排名,按照申请条 件进入推免选拔环节, 以综合测评成绩为考量依据。
( 二 ) 推免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对进入推免选拔环节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测算,推 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 出培养潜质加分构成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
( 三 ) 课程学习成绩及测算办法
课程学习成绩以必修课程 ( 以实际考试第一次成绩为准, 不包含特殊加分) 学分绩为依据,通过优秀率转化为课程学 习成绩来衡量,总分为 100 分,考核范围为四年制专业前六 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课程学习成绩的考 核与计分由学院负责。
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计分办法为:
必修课程学分绩= (必修课成绩该课程学分)
对各专业进入推免选拔学生进行必修课程学分绩优秀 率的计算,优秀率算法如下:
优秀率(Y) =个人必修课程学分绩÷班级全体学生必修
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课程学习成绩的测算:
课程学习成绩=100 ×
(式中:Yi 为某个学生的优秀率;Ymax 为其中最大优秀 率)
( 四 )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主要突出对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 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为国家、 自治区和学校 做出突出贡献者,总分为 100 分。
详细评选打分实施办法见 ( 附件 1 ) 。
( 五 ) 综合测评成绩计分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85%+特殊学术专长或 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15%
二、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学生参照以 下办法执行。
( 一) 综合测评成绩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 (含必修课程学 分绩+专业核心课学分绩)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 质加分构成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
计分办法为: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 ( 占比85%) +特殊学术专
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 占比 15%) 。
( 二 ) 课程学习成绩
其中必修课程学分绩总分为 100 分, 占比 72.5%,考核 范围为前八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成绩。
专业核心课学分绩总分为 100 分, 占比 12.5%,考核范 围为前八个学期各专业所列专业核心课学分绩。
核心课程名单 |
专业 |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建筑学 |
建筑设计 ( 1 ) |
181110043 |
建筑设计 ( 2 ) |
181110044 |
建筑设计 ( 3 ) |
181110045 |
建筑设计 ( 4 ) |
181110046 |
建筑设计 ( 5 ) |
181110047 |
建筑设计 ( 6 ) |
181110048 |
城市设计 |
181110049 |
城乡规划 |
建筑设计 ( 1 ) |
181110043 |
建筑设计 ( 2 ) |
181110044 |
|
居住建筑设计 |
181166053 |
居住区规划设计 |
181166054 |
城镇总体规划 |
181166057 |
城市详细性详细规划 |
181166055 |
城市设计 |
181166059 |
风景园林 |
风景园林建筑设计 ( 1 ) |
181110043 |
风景园林建筑设计 ( 2 ) |
181110044 |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 1 ) |
181161034 |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 2 ) |
181161035 |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 3 ) |
181161036 |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 4 ) |
181161037 |
以上学分绩的考核与计分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计算办法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 三 )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 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水平能力等符合全面发展价 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 的各方面表现。 同一项目不可累加计算,总分 100 分, 占比
15%。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加分事项。
本着倡导学生全面发展,突出对学生政治态度、道德品 质、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学术专长等方面的考查。学院推 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并 对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成绩负责。 ( 见附 件 2)
第五章 免推程序
( 一 )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 二 ) 公布指标:学校公布确定的各学院推免指标。
( 三 ) 个人申报:各学院根据推免工作通知要求,组织 学生个人申报。 申报人须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四 ) 确定预推免入围人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 人按综合测评成绩顺序确定预推免名单,并将综合测评结果 及预推免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
( 五 ) 资格复查及公示: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预 推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 10 天。
(六)推免生登记: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发文确认,
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七) 接收院校: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规 定的时间及方式, 自主报考接收院校。
(八) 其他
1、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 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参加考试者不予办理调档入学 手续并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六章 申请材料
( 一 ) 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内蒙古科技大 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二 ) 截止推荐时本人成绩单。
( 三 ) 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 交推荐信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 四 ) 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 精神和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上述各种申请、证明材料须打印书面材料上报。要求所 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A4 幅面装订,并附证明材料原件。
第七章 其他
( 一 ) 推荐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 免指标,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 二 ) 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直系 亲属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领导小组以 及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 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 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 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 三 ) 审慎填报接收院校,珍惜推免机会,切勿造成推 免名额浪费。
( 四 ) 凡已推荐的学生须在推荐学年正常毕业,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未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 、有违纪处分记录。
3 、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推免的。
第八章 附则
( 一 ) 学生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 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 二 )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 9 月 15 日
附件 1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办法
(适用于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设计、 广告学、美术学、音乐表演专业加分办法)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是指对学生参军入 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外 语能力、竞赛获奖等活动中能够量化的行为进行评价。 ( 满 分 100 分)
(一) 加分项目及标准
1 、竞赛获奖加分 (该项满分 60 分)
指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 以教育部 “全 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主,见表 1。适当考虑行业竞赛,行业竞赛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认定通过,可按各级加分项减半赋分) ,获奖学生按如 下办法加分:
赋分值 项目 |
仅限第 一位作者 赋分 |
全国 “互联网+”挑战杯”竞 赛 |
特等奖 |
35 |
一等奖 |
30 |
|
二等奖 |
25 |
三等奖 |
20 |
省级 “互联网+”挑战杯”及 国家级科技竞赛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5 |
三等奖 |
10 |
省级科技类竞赛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10 |
三等奖 |
7 |
美术展演类指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由各级美协主办的权 威展演竞赛 (其它特殊赛事,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 论决定 ) ;
音乐展演类竞赛指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主办的权 威展演竞赛 (其它特殊赛事,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 论决定 ) ;
获奖、入围学生按如下办法加分: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 (美 术 ) 国家级展演赛事 (音乐) |
金奖 |
35 |
银奖 |
30 |
铜奖 |
25 |
入围奖 |
20 |
省部级美术家协会展览 (美 术 ) 省部级展演赛事 (音乐) |
金奖 |
20 |
银奖 |
15 |
铜奖 |
10 |
入围奖 |
8 |
地市级美术家协会展览 (美 术 ) 地市级展演赛事 (音乐) |
金奖 |
15 |
银奖 |
10 |
铜奖 |
8 |
入围奖 |
5 |
注: ( 1 )单个项目参加同一赛事获不同奖励的或单个项 目参加不同赛事获得奖励的,按最高得分 (获奖时间先后) 计算,不做累加;
(2) 多个项目参加同一年度、同一项竞赛,获奖可累计 得分但不超过该项目最高等级的加分;
(3)课外科技竞赛获奖、艺术展演累计最高分上限为 60
。
2 、科研成果与外语能力加分 (该项满分 30 分)
( 1 )学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 专业作品的加5 分,核心期刊加 10 分;专利( 以授权为准) , 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明专利类加 10 分,实用新型加 8 分,外观专利加 5 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10 分。
(2) 以主持人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者,国 家级加 10 分,省部级加 8 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10 分。
( 3 )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者加 5 分,大学英语六级者加
10 分。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加
分 (该项满分 10 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官方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 习成绩与表现突出者 ( 附证明材料) 加 10 分。
(二) 教育部官方认可的赛事
2022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序号 |
竞赛名称 |
1 |
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竟赛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4 |
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竟赛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7 |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
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2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 “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14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竟赛 |
16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7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 |
18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19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20 |
全 国大 学 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RoboCon , RoboTac |
21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22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23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围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24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25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26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27 |
两岸新锐设计竟赛 · 华灿奖 |
28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 |
29 |
世界技能大赛 |
30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31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32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竟赛 |
33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竟赛 |
34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35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36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37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38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39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40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41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42 |
米兰设计周— 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43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44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45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
46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47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48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49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 5G 技术大赛 |
50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51 |
全国高校 BIM 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52 |
RoboCom 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
53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竟赛 (CULSC) |
54 |
华为ICT 大赛 |
55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56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备注: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 2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细则
(适用于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加分办法) 1 、道德表彰加分 (满分 20 分)
获各级人民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或先进事迹标兵等。
国家级:20 分
省部级:15 分
地市级:10 分
注: 同类道德表彰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2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加分 (满分 10 分)
科技创新、设计竞赛类获奖 (作者单位归属于内蒙古科 技大学 ) 。
国家级:
一等奖:10 分
二等奖:8 分
三等奖:6 分
省部级:
一等奖:6 分
二等奖:4 分
三等奖:3 分
地市级:
一等奖:2 分
其他获奖:与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设计竞赛,不在《内 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创新创业竞赛分类一览表》内,不满 足加分级别的,统一加 1 分,且只加一次。
注: ( 1 ) 独立作者满分,两人及以上获奖第一作者认定 60%,其余作者平分 40%。
(2)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上限 为 10 分。
3 、创造能力加分 (满分 10 分)
发明专利,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 表与学业相关的发明专利,依据专利成果与应用价值评定, 只取最高一项,最高加 10 分。
注:创造能力加分由科研成果专家审核小组予以评定。
4 、科研能力加分 (满分 10 分)
发表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 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依据研究成果与应 用价值评定,只取最高一篇,最高加 10 分。
注:科研能力加分由科研成果专家审核小组予以评定。 5 、服兵役 (满分 20 分)
服兵役一年加 10 分,服兵役 2 年加 20 分。服兵役期间
获各类表彰者,参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标准赋分。
6 、外语水平 (满分 10 分)
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加5 分;通过全国大 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加 10 分,且不累加。其他语种参照加 分。
7 、荣誉表彰及其他 (满分 20 分)
( 1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 青团员、 “十佳”系列大学生等。
国家级:10 分
省部级:6 分
地市级:4 分
(2)在国家级、省部级文化、体育等领域为内蒙古科技 大学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 酌情加 0- 10 分。
( 3 ) 志愿服务:参加正规志愿服务,由学院推免生遴选 工作小组讨论酌情加 0-5 分。
(4)国际组织实习: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酌 情加 0-5 分。
8 、注意事项
( 1 ) 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细则满分
100 分, 占比 15%,不得突破。
( 2 )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认 定。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大学生 创新创业竞赛分类一览表 (试行)
1 、一类竞赛科目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项目层级 |
1 |
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 |
教育部 |
一类 |
2 |
“挑战杯”全国 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 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一类 |
3 |
“挑战杯”中国 大学生创业计划 大赛 |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 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一类 |
4 |
UIA 大学生建筑 设计竞赛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 际建筑师协会 (UIA) |
一类 |
5 |
IFLA 国 际 大 学 生景观设计竞赛 |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 |
一类 |
6 |
全国大学生节能 减排社会实践与 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一类 |
7 |
全国高校建筑设 计 教 案 / 作 业 观 摩和评选活动 |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 业指导委员会 |
一类 |
8 |
全国高等学校风 景园林专业毕业 设计作业评优 |
全国高等学校风景园林 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教育 工作委员会 |
一类 |
9 |
全国高校城市规 划专业城市设计 课程作业评优 |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 学科专业指导委员 |
一类 |
10 |
UIA 霍普杯国际 大学生建筑设计 竞赛 |
国际建筑师协会、《城 市 环境 设计》杂志 |
一类 |
2 、二类竞赛科目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项目类别 |
1 |
国际 VELUX 建 筑学生设计大赛 |
国际建筑联盟 (UIA) 、欧洲建筑教 育协会 (EAAE) |
二类 |
2 |
中国建筑院校境 外交流学生优秀 |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 评估分会 |
二类 |
|
作业展评 |
|
|
3 |
TEAM20 两岸建 筑与规划新人奖 竞赛 |
中华工商业联合会、 台 湾都市计划学会 |
二类 |
4 |
《 建 筑 师 》 杂 志 ·“天作奖”大 学生建筑设计竞 赛 |
《建筑师》杂志社、广 州市天作建筑规划设计 有限公司、全国高等学 校建筑学科专业指导委 员会 |
二类 |
5 |
“台达杯”国际 太阳能建筑设计 竞赛 |
国际太阳能学会、 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 |
二类 |
6 |
全国高校城乡规 划专业城乡社会 综合实践调研报 告(作业类评优) |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 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二类 |
7 |
全国高校城市规 划学科城市交通 出行创新实践评 优(作业类评优) |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 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二类 |
8 |
全国高等院校斯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
二类 |
|
维尔杯BIM 软件 建模大赛 |
|
|
9 |
“园冶杯”风景 园林(毕业作品、 论文) 国际竞赛 |
“园冶杯”风景园林国 际竞赛组委会 |
二类 |
10 |
全国高校景观设 计毕业作品展-- LA 先锋奖 |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 究院、 中国建筑工业出 版社 |
二类 |
11 |
中国人居环境设 计学年奖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 类专业指导委员会、清 华大学 |
二类 |
12 |
中国风景园林大 学生设计竞赛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二类 |
13 |
全国大学生智能 建筑工程实践技 能竞赛 |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高等 学校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二类 |
14 |
中国研究生智慧 城市技术与创意 设计大赛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 育发展中心、 中国科协 青少年科技中心 |
二类 |
15 |
ICCC 国 际 学 生 |
国际助老社区理事会 (ICCC) 、联合国人 |
二类 |
|
设计竞赛 |
居署 ( UN- HABITAT) 、联合国 老龄署、联合国经济与 社会事务部 (DESA) |
|
16 |
全国高等院校大 学生乡村规划方 案竞赛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 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 |
二类 |
17 |
亚洲建筑新人赛 |
亚洲建筑新人战实行委 员会 |
二类 |
18 |
WUPENICITY 城 市设计学生作业 国际竞赛 |
世界规划教育组织 |
二类 |
19 |
WUPENICITY 城市可持续调研 报告国际竞赛 |
世界规划教育组织 |
二类 |
20 |
“中联杯”国际 大学生建筑设计 方案竞赛 |
中国建筑学会、全国高 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 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 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 估委员会、 中国建筑学 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 |
二类 |
3 、三类竞赛科目
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项目类别 |
1 |
UA 创作奖概念 设计国际竞赛 |
《城市建筑》杂志社、 UA 国际 |
三类 |
2 |
全国高等院校建 筑与环境设计专 业学生美术作品 大奖赛 (作品评 优 ) |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 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三类 |
3 |
《 中 国 建 筑 教 育》“清润奖”大 学生论文竞赛 |
《中国建筑教育》编辑 部、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全国高等学校建筑 学专业指导委员会、北 京清润国际建筑设计研 究有限公司 |
三类 |
4 |
全国绿色建筑设 计竞赛 |
中国绿色建筑协会、深 圳市深绿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 |
三类 |
5 |
ASLA 学生奖 |
美国景观建筑师协会 |
三类 |
|
|
(ASLA) |
|
6 |
东南 · 中国建筑 新人赛 |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亚 洲建筑新人赛组委会 |
三类 |
7 |
“Autodesk Revit (欧特克)杯”全 国大学生可持续 建筑设计竞赛 |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 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三类 |
8 |
艾景奖国际园林 景观规划大赛 |
艾景奖组委会 |
三类 |
9 |
同济大学国际建 造节暨纸板建筑 设计与建造竞赛 |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科 专业指导委员会、同济 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 院 |
三类 |
10 |
“西部之光”大 学生暑期规划设 计竞赛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全 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 业指导委员会 |
三类 |
11 |
全国三维数字化 创新设计大赛 |
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 中心、国家两化融合创 新推进联盟、全国 3D 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培 训联盟 (3D 动力 ) 、 |
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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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学学会、光华设 计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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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国设计 “大师 奖”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 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三类 |
13 |
全国“花园杯”植 物景观竞赛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三类 |
14 |
全国环境友好科 技竞赛 |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三类 |
15 |
2021“学院杯”中 国室内与环境设 计大赛 |
学院杯中国室内与环境 设计大赛委员会 |
三类 |
16 |
“交投杯”合肥 市大外环高速公 路建筑工程概念 方案设计竞赛 |
长三角建筑学会联盟、 上海市建筑学会、安徽 省土木建筑学会 |
三类 |
17 |
2021 发展中国家 建筑设计大展 |
国际建筑学会 |
三类 |
18 |
紫金奖建筑及环 境设计大赛 |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
三类 |
19 |
“ 绿 色 建 筑 设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
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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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技能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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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全国高等院校绿 色建筑技能大赛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中 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
三类 |
21 |
全国高等院校大 学生乡村规划方 案竞赛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 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 |
三类 |
22 |
未来设计师 · 全 国高校数字艺术 设计大赛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 流中心、未来设计 师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 设计大赛组委会 |
三类 |
23 |
内蒙古科技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 |
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务处 |
三类 |
24 |
中国国际园林景 观规划设计大赛 |
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
三类 |
25 |
园冶杯乡村振兴 国际联合毕业设 计 |
园冶杯组委会 |
三类 |
26 |
Active House Award 中国区建 |
主动式建筑国际联盟 ( UIA 国际建筑师协 |
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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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设计竞赛 |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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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绿色建筑设计竞 赛 |
清华大学 |
三类 |
28 |
国际潮流文化设 计大赛 |
国际潮流文化设计大赛 组委会 |
三类 |
29 |
中国钢结构协会 高校学生钢结构 创新竞赛 |
中国钢结构协会 |
三类 |
30 |
“高教杯”全国 大学生先进成图 技术与产品建模 创新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 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 国图学学会制图技术专 业委员会、 中国图学学 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 员会 |
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