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和表彰的通知

按照团中央、自治区团委总体部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今年暑期我校开展了“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各团队奔赴全国各地开展了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育人实效和社会效益。为树立典型,巩固和扩大实践成果,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及个人。

二、评选内容和数量

我校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拟评选以下三项: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个人。各学院推荐“优秀团队”不超过1个,推荐“优秀个人”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实践总人数的2%,推荐“优秀指导教师”人数不限,评选结果视推荐对象工作开展成效确定。

三、评选流程

(一)成果形成

团队和教师认真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优秀个人”申报人员提交社会实践介绍信、手写心得体会,表格和材料递交所在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按照评选内容分类进行初评排序,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

推荐申报的团队及个人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按“学院名称+团队名称/个人姓名+申报类别”的格式命名,由所在学院团总支汇总打包后发送至校团委龙鹤OA,纸质版材料请按照申报类别分类,报送至行政楼B226室。直属团队按报送要求直接报送至行政楼B226室。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三)组织评审

校团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四)公示表彰

评审结束后,校团委将对2021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将总结评优作为提升实践育人成效的契机,本着公平公开、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龙鹤  联系电话:5954373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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