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近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为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切实提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级部门通过抽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数据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1.信息采集不够完整。比如,从党支部数量、党员数量等情况来看,系统入库数据与党内统计数量差距明显,存在漏采和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2.信息采集不够全面。一是党组织和单位基本信息中,“党组织书记”“党组织联系人”“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类别”等信息缺项;二是党员基本信息中,“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学历”“入党日期”“转正日期”“工作岗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党籍状态”等信息缺项。特别是党员联系方式缺失的、党组织班子成员表信息缺失的数量较多。

3.信息录入不够准确。一是身份证号码项存在身份证号码重复、身份证号码后三位为“0”等问题。二是入党日期和转正日期项存在一些党员的系统数据与真实情况不符的问题。比如,系统显示预备期不足一年。三是其他个人信息项存在以户籍所在地代替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填写不准确、采集住址与系统录入住址不一致、手机号码是空号等问题。

(二)系统使用与业务结合不紧密

1.业务办理不够及时有效。系统内需要人工校核的数据未及时校核的、转接组织关系申请未及时办理的问题相对突出。尤其是党员预备期不符合年限要求,但仍未校核的现象比较突出。

2.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录入、变更或转接跟进更新不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完善工作。

1.立即整改完善信息。针对以上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举一反三开展数据信息逻辑校验。对未入库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建立账号、录入信息。对信息缺项、内容变化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修改完善系统数据。对系统新增信息项、扩展信息项,要及时关注、及时采集录入,确保基础数据精准、信息质量过硬。

2.大力推进系统使用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正在完善的“流动党员管理”“发展党员管理”等子系统信息补录工作,并对“党员信息管理”子系统中“两代表一委员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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